上诉院驳回税务局对Diamond v C of IR (2014) 26 NZTC案子高院裁决的上诉
上诉院驳回税务局对Diamond v C of IR (2014) 26 NZTC案子高院裁决的上诉 。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拥有一个可供其使用的出租物业就足以可以认为在新西兰有一个永久居所”的立论被驳回。上诉院指出,重点是纳税人本身,而不是纳税人的家庭成员,是否在新西兰拥有永久居所。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可能给家人(在新西兰)提供居所,而其本身居住在其他地方,这种情况不足以证明纳税人在新西兰有一个永久居所。
在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新西兰税务居民时,这一裁决显然会有助于减少一些不确定性。
